請您當法官丨當“請您當法官”遇上“六一兒童節(jié)”
“嘭!”隨著一聲法槌的響聲,靈寶市人民法院一號審判庭,審判長宣布:“現(xiàn)在開庭!”
2021年5月29日上午九點,靈寶法院2021年“請您當法官”活動如約而至,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在游樂場玩蹦床摔傷的典型案例正在進行。
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第十二駐點指導組張獻文同志、賀占元同志,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、副院長員三喜同志,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楊瓊同志到庭審現(xiàn)場旁聽指導,活動邀請了100余名師生及部分群眾走進法院觀摩庭審。
案情簡介:
李某今年九歲,2021年2月27日,李某父母帶其在靈寶某休閑健身有限公司經(jīng)營的蹦床樂園玩耍,其間,兩個小孩在玩蹦床過程中將原本躺在蹦床上的李某彈出,導致其摔倒在地頭部受傷。李某的父母帶其先后輾轉(zhuǎn)靈寶、三門峽、鄭州等地住院治療,并于2021年4月13日將靈寶某休閑健身有限公司作為被告向靈寶法院提起訴訟。起訴后,該公司申請追加致李某受傷的其中一個小孩陳某及其父母郭某、陳少某為共同被告,李某的父母申請追加該公司投保的中國平安財產(chǎn)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城中心支公司為共同被告。
庭審現(xiàn)場,原告、被告及代理律師就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舉證、質(zhì)證和辯論,審判長認真審查證據(jù),充分聽取了各方意見,整個庭審過程規(guī)范有序。
休庭期間,法庭向旁聽人員發(fā)放了調(diào)查問卷,廣泛征求大家對該案及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。
由于原、被告雙方意見分歧較大,無法達成調(diào)解意見,靈寶法院結(jié)合案件事實,扣除前期原、被告已經(jīng)支付的醫(yī)療費用,根據(jù)靈寶某休閑健身有限公司承擔責任和投保情況,依法當庭作出判決,一、被告中國平安財產(chǎn)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城中心支公司支付原告李某101801.3元;二、被告陳某及其父母郭某、陳少某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庭審結(jié)束后,審判長就判決結(jié)果進行了釋疑答惑,并就在場旁聽人員比較關心的“什么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本案原告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?”“什么是安全保障義務?”等問題,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與現(xiàn)場互動,并發(fā)放了小禮物。
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抖音、快手官方賬號“虢法紀事”對活動過程進行全程直播,共8.4萬人觀看,獲贊2.7萬。